“为什么不唱了?”
    扮猫鼓足勇气又问了水听一次。
    “因为钱。
    大家都比较喜欢泰卡,她唱,来看的人就多,而且面包车,乐器,包括泰卡穿的二手裙子,都不是我们的,是用我我我先生的钱买的。”
    “我我我先生?”
    “就是我们的经,经,经纪人。”
    水听冷笑,“当年觉得自己可以做音乐,就一个人沿着公路旅行,后来遇到Guru和贝司,就一起组了个乐队。
    可是做了一段时间,一直没有起色,好不容易凑够了录第一张唱片的钱,我却病倒了。
    这时候我我我先生出现了,他向我们提了个条件:他出钱给我治病,但乐队所有的歌曲版权,包括乐队都必须归他所有,他要给自己的女儿泰卡组个乐队。”
    “他很爱泰卡吗?”
    “泰卡也不过是他赚钱的工具,乐队的钱都在他一个人手里。
    他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数钱,还老跟我们抱怨乐队开销大,总是克扣我们那少得可怜的劳务费。
    我们表面上算是乐手,但实际上不过是几个为了钱什么都做的小流氓,音乐早就离我们而去了,过去的快乐日子也一去不复返。
    我已经很多年没唱歌了,也许根本没人爱听。”
    水听对唱歌感到沮丧而恐惧。
    “试着唱唱呢?我住院的时候很喜欢听你唱歌,所以我想为你做些什么。
    如果你不敢唱,我可以模仿你,在后台替你唱。
    就算没人爱听,也是我的声音,你不用感觉不好。”
    对于扮猫诚挚的请求,水听只摇了摇头:“我要去地下排练室了,你们好好休息吧。”
    说着就和Guru一起走了。
    “扮猫,这人不值得信任。”
    切很少发表意见,这次却很认真。
    “我知道,你和马波怀疑是他们在路上撒的钉子,装好人帮忙拖车到修理厂,再从修理厂拿回扣。
    我也这么认为。
    但他有才华,还有梦想。”
    扮猫争辩。
    切没有再说什么,背起形影不离的大木箱踱进了隔壁的房间,他和马波住一间,扮猫自己一间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泰卡在灯塔地下的排练室里焦躁不安:“那叫不出声的公鸭嗓子上哪儿去了?”
    “要不是他叫不出声,根本就没你什么事儿。”
    贝司不耐烦地拨弄着琴弦。
    “住嘴吧,要不是水听为了给自己治嗓子,把整个乐队都卖给我爸,你们今天也不会跟着他倒霉。”
    泰卡毫不示弱。
    “我从没觉得水听是什么好东西,可至少他做的是属于自己的音乐。
    而你,泰卡小姐,你的所有东西都是二手的,爸爸给你买别人的歌唱,爸爸给你买别人穿过的红裙子……”
    他扯起泰卡的裙角放到鼻子边闻了闻,“好香的二手味道!
    我我我先生对咱们太不错了。
    看这排练室,最廉价的,他女儿在里面憋得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。
    可只要一上台,就能给他赚来滚滚钞票。
    哦,钞票不是二手的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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