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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坦诚的人。三章也是非常听话的孩子,可时隔多年人事也变迁。像三章有这位亲人理应觉得幸运,理应学会满足感到幸福快乐才是。不能对着她整天摆脸看事轻浮,呈现无所谓的样子,更何况久经风雨的老人最看不惯轻浮的年轻人。海秋不敢当面说自己对老人要如何如何,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行动才能感化到身旁的人,毕竟行动才是最有说服力的,叨叨絮絮一堆大道理却不用于实际着实被人看轻,有句话说的好“谁在此做口头巨人,谁就是行动矮人。”她一个妇道人家肩上扛着如此重的任务,一手把四岁的孙女抚养长大成人。换是谁,放在谁的肩上都觉得不可能,可人生所遭遇的难境不能转换到自己心甘情愿的人身上,也不能由谁来顶替死亡就能让死者生还;这就是地狱之门,只有人进从来就没有一人能返还人间。他的儿子和儿媳死于一场车祸,捅事的司机逃之夭夭,至今还逍遥法外。当然死者已逝,任何痛苦只能填进肚子,好让生活恢复平静。孙奶奶看管弱小的孙女把她搂着怀里,双手来回抚摸着她的后脑但愿她过得好,让她也能像其他孩子分享这个世界的阳光与快乐,这便是她活下去最大的精神支柱。想来,上帝让她诞生到这个世界不是让她带着绝望死去,而是要死去时都得带着希望。这样灵魂没有牵绊才轻轻的,才能飘上天堂。

    三章见海秋望向窗外发呆,自己也探个头过去;想知道是不是有什么新鲜有趣的事。三章顺着海秋的目光横扫过去,却找不到一点可以拿来做谈的地方。当海秋的头在收回的那一瞬,脑袋瓜恰好碰到一块。三章先声夺人,吆了一声,又一边用手来回揉摸着额头,一边笑者说:

    “你在看啥,两颗眼珠子几乎掉到地上了。车子晃了晃怎么你就不看我,现在两个额头碰在一起了,长个大包肯定比六十瓦的灯泡亮。”海秋见她笑得如此的甜蜜,又觉得话好笑便回道:

    “你这是恶人先告状,我好好的额头,本来就不招惹谁的;我倒是替你想,你的额头再长出两只眼睛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我真如你所说的,我就比二郎神多一只眼;二郎神就不是我的对手了。至于孙行者也才一双火眼真睛,这么看来,我是天下无敌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倒是想,你长了四只眼睛。看来,日本超人欧特曼是不会放过你的,你们难免有一场生死恶战。不过你不要担心,我是不会出卖朋友的,但是我还希望你赶紧逃到别的星球去吧,地球是不允许怪兽居住的。”

    “就算我是怪兽,我承认我打不过欧特曼,但我不因此而放弃做为怪兽的事实,还有那颗做怪兽的心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是你,疯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有疯,我安守本分。我恨,比怪兽还怪兽,带着虚伪披上人皮的动物。”

    “若是你没有疯,你给我一条不疯的消息,以此来证明你在讲真话。”

    “至于真话和一条不疯的消息,我从来就不缺乏。就是怕,我在讲真话时道出了你不愿听到的消息,那就是在害你犯愁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卖关子了,行不?尽管说,我承认我太脆弱,可也不至于被一条不疯的消息惊倒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钟子之,那个南蛮人住在巷尾和你家一墙之隔的邻居。在两天前这位自称诗人的帅哥还到进了你的家门,还被巷子的老人,个个赞言,羡慕他是个作家。”

    “我才听不见这些小道消息,不会是你胡扯的吧!,这可是在老虎身上搔痒,会让你死得很难堪。”秋子仓促的答道。

    “你还是替你自己操心吧。以我纯洁的**贞操发誓,此话比真金还真,比钢铁还硬。”

    “这算什么誓呀,就算悔誓了,谁又能帮我评理,主持公证呢?真可笑还在自我标榜,不知羞耻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不发善誓,我发毒誓。我以钟子之这名起誓‘如果明天不与鲁海秋重逢。我长活百岁。’”

    “你活百岁,这也算是毒誓,你真是一朵奇葩,好好学会玩耍人了。尖嘴猴腮,不知百岁之后是怎么死呢?”

    “这个也用不着你操心,到了一百岁我肯定是老死的。”

    秋子心里默念道:麻烦了,真想不到还住在同巷,邻居?一念后也没有心情跟三章玩耍嘴上的功夫。用手推了推三章的肩上,换了语气,说了一些赞美她的话,讨她的好。发问自己更关心的问题:“这钟子,破钟子,竟然撞上家门了,真是气死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气死是活该傻子才做到的,以你的博大胸怀,一般不至于以死脑筋的方式死去,要死不如决裂一点把他气死自己活着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不是钟子,就怕是你把我急死。”,秋子在央求三章给她指条明路。

    “急死?还回他那部破手机和干瘪瘪的钱包就了事。难道,你还要怎么样?以身相许。”

    “你那来这非进化的野蛮念头,纯属教化我这个清纯的女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是的,我是个野丫头,不像你深闺羽凤。不过,你答应人家要做朋友的。对于这事我是公证人物,绝不徇私舞弊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,全按你的指示,咱们姐妹一场,你肯定是站在妹妹这边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,我能接受你授予我姐姐的荣誉称号。‘姐姐’这好听的字眼,都十几年过去了我也想做一回姐姐过过瘾。”海秋背着她,在那边咬牙切齿,好像要吃人似的。

    三章便分析整个过程说:“萍水相逢,你却激得人家跳河几乎淹死,当众受辱。要是他是个记仇的家伙不知你要配上多少回道歉,才能消解他的恨,或许还时时诅咒你。不过你不用担心,以我的慧眼看从我打探到的消息经过初步论定,他这个人准不是坏家伙,毕竟他是个作家受过高等教育不会有**的所为。还有他对你说的话都认真的听着,你生公主的脾气却怀婢女的心,也只有他这傻子,对你言听计从。我敢说,要是下一回你遇见他,你想躲都难了。如今只有一法,就是假装是他的朋友。当朋友看待对他。这样就不会在重逢时就仇人似的相待了。”秋子坐在那里,认认真真的听着就怕错过这话里中一个字眼。虽然这是个惊心动魄的过程。三章得意洋洋地跟秋子想着了一揽子的计划,认为要狠狠地捉弄一下他,让他成为她们掌中玩物,也想摸清这个是否真的如老人们赞的那样。想来,生活越来越宽裕安全感越来越稀少似的,这是一片多么荒凉的田地,在忙农事时天上就有一朵云为他遮住阳光。

    钟子之时常想到桥上与秋子相遇的事,认为她是这座城里最美的一朵花。钟子之还带着怨恨,被那群爱看热闹的围观者耻笑;可有句俗话却又像是在瞎掰:“爱大于恨。”这样他觉得彼此的距离是这么近,认为重逢会落临,相信了就有奇迹,并非捉摸不透。在日记本上写着:就算此时你还没找寻到,还是在这栋老屋子,随黄昏下的紫兰,我慢慢老去的青春。倘若在深巷拐角处在大雾朦胧时与你重逢,我会在后面追赶,就像追赶一颗明星,驾着那匹瘦马。是你在证明我沉浸过去,好让把全部拱让给你。其实我对你早就没有恨,如果你硬要说有那是在你的眼里,但是在我的心早已化成了浓浓的爱意。这一种稀有的情感让我忘记恨,有的只是暖暖的触动热泪。

    这一天在南子翔的推荐下,他到一家诗刊报社面试。在这个深巷里,他还是第一天迎着黎明起床。皮革西服,打上领带,一头短发,精神抖擞。钟子之踏着健步,抬头挺胸,用整个身躯去迎接晨光,在转向另一条胡同,在一个大榕树边。海秋恰好在去菊梅商店忙活路过大榕树,真是冤家路窄,两人用怀疑的目光相对,可刚过三秒钟就各自惊醒了。钟子之先喊:“秋子,你这个骗子。是该还我钱包和手机了,今天让我碰到你,甭想溜走。”海秋也不知怎么了,在惊慌失措中脑袋一片空白,一味背向他跑。钟子之只好一边快步地追赶,一边用手指着她不断叫她停下来。钟子之小跑了一段路,可穿着新的皮鞋把脚磨伤了。眼看海秋就要消失在胡同里,干脆脱了鞋袜,赤脚追赶,把束紧的领带松了松。“骗子,你不要跑,我就要捉住你了。”这个声音摇荡了整条胡同,摇醒了在做睡梦的人,活活生生地把他们从睡梦中拉起来。

    “如果你再跑的话,我就不追了。”海秋听到这话,发笑了,笑到腰都酸了。大口大口的吸气,倚在那高深的围墙边,手上都沾满了老旧灰墙的尘土;上气不接下气说:“我干嘛不跑呀,虽然我现在不想跑。可是我不跑,我还能做点什么呢。”

    海秋见钟子之的脚底被东西扎到,在滴血,觉得可以趁机溜走。钟子之见秋子绕过这段高墙连个影子也找不着,疑是进入寺庙里,也一脚一蹶进了庙里,猛头看到了大门上的对联:春花后巷料是名利庙高墙斜月照见晨钟人。钟子之反复念了几遍,才觉得有点意思。他游了大半个中国,逛过的寺庙也不下身上手指加上脚趾数。比如西湖岳飞庙,雷峰塔,佛山祖庙,曲阜孔庙,南山寺等等。自拍叫好,又在自言自语:佛家之地本是个名利不求的地方,可这出联“春花巷后”一般是写极为富华繁盛的笔触,真不合佛家的教义“断七情六欲”;可看了下联才真正反衬出全境来。这个“晨钟人”是写和尚,当然这个“人”也可以寓意为一般人。话说我这庙是在富饶温柔,柳青花红之地,但是我们坚守我们的教念,不会轻易破戒,有一颗做和尚的心,每天按时敲晨钟做功课;就像莲花一样出于泥而不染,就像屈原一样人格高尚“不随其波,做醒着的人。”

    正要进入大堂去搜寻,来了一个老和尚止住了。钟子之就问刚才是不是有一位穿蓝色牛仔裤的,留住长发,头戴一顶帽子,十八九岁的姑娘进庙。老和尚听到他刚才对那副对联的解析认定此人必是个不凡之人,将来必有一番作为,用手指向大庙旁边桌子底下。钟子之在桌子底下揪住了秋子。海秋一脸的疑惑对老和尚说:“你就是觉远和尚。还记的吗,小时候我常在庙里玩。”

    老和尚说:“你不就是鲁家的孙女,眉尖有颗小黑痣,那是娘胎出来的印记。出家人不打诳语,我看他也不像个坏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真是多管闲事,和尚。”,海秋带着愤怒的口气说道。

    “他是个读书人文质彬彬,谈吐不凡,很有慧根。”,觉远大师回道。

    “抬爱了。慧眼识珠,出家人说话也有几地。”,钟子之回道。

    “我看他是见地才真。”

    “说的也是,要不你怎么跑到桌底下抱着佛脚呢。以后这句‘临时抱佛脚’就改成‘无计可施时是骗子也会抱佛脚。’”

    “爱你怎么说,反正本姑娘站得正不怕影子斜。”

    在钟子之的“扣押”下海秋很无奈返回家中,老和尚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笑了笑。

    只见孙奶奶刚从菜市场回时在深巷里看见钟子之提鞋,光着脚丫,飞快地追海秋。本想张来双手拦住钟子之不让他追,可他一个转身就转在她的身后了。她觉得作家光天化日之下提鞋光脚追人,这个人肯定触犯了作家最致命的东西。肯定偷作家的书稿了,在她的眼中这是作家最宝贵的东西。她又推翻这个想法,因为她听到钟子之不断叫海秋停下,既然两个人都相识了,更何况海秋也不是长三只手的人。她一边左思右想,一手提着一篮子的蔬菜继续低头走路,不一会儿脚踏上自家的门槛。一进屋,见三章在水槽边正是低头刷牙,白色的液体从嘴角边流下,滴在水槽的边缘全是牙膏沫。孙奶奶兴致冲冲跟三章说:

    “那个作家在大榕树边的寺庙追海秋,真像两个小孩子过家家;作家在后面又是喊又是追的,着实让旁人看热闹。”

    “你说看见她们在过家家。他们只有取掉十几年的光阴才算。”三章吞吞吐吐说出这话就像一只老鼠在咬木床。

    “作家穿着一身新的衣服,打着领带,像个上班族的打扮却提鞋光脚追人家姑娘。”她继续更为具体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提鞋光脚?”三章一口沫连同这四个字从嘴里飞出,瞬间落在地板。

    “还一边重复地叫‘海秋,海秋,等一等。’可前头的人头也不回一股脑只往前窜。‘等一等’这三个字,毫无作用。”,她在绘声绘色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完了完了,作家看上了鲁丫头了。”,孙奶奶又添说。

    “多好笑了。”

    “傻丫头看到没作家就是香馍馍谁都想伸手抢。你还只顾着笑,气死我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,我也追去。我岂能错过这场面。”一边说着,一边用毛巾擦掉在嘴角边的牙膏沫。

    “你幸灾乐祸的傻劲,我可以肯定你错过了。不过最好让作家倒追你一回,我就更高兴了。”三章并不理她忙着出门,孙奶奶一边从冰箱整出早餐要吃的牛奶面包,一边说:“你不吃早餐就上班吗?”

    “我现在“伸脚”(一般是说人死了,我不知三章为何用这词。)带我看作家去。”,

    “记得要邀请他到家里吃饭,就今晚。”

    三章推门匆匆走了,只有木门发出的吱声在回答她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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